外国语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党委巡察(督查)组于2020年1月2日起,对你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督查,结束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聚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对你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在规范办学,遵守财经法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制度建设,课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项目管理、学员管理以及合作办学管理等办学管理监管,网络信息安全,舆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坚持着眼当下与长远、统筹部分与全局、把握必要与可行的原则,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安全管控体系、规范管理工作秩序,提升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风险防控水平和质量。
督查期间,巡察(督查)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向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现场检查,提请有关单位协助以及学校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
有关安排如下:
1.2020年1月6日在单位网站发布公告(见附件)。
2.2020年1月6日上午8点30分举行简短见面会(时间暂定),巡察(督查)组传达学校党委要求,听取学院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情况介绍。要求单位班子全体成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开展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学院党委书记、目前和曾经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院领导、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具体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等。重点了解学院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中贯彻立德树人要求、规范管理、安全管理、课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项目管理、学员管理、合作办学、委托办学、网络信息安全、财务管理、舆情应急管理等情况,特别是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要求学院党委和有关人员担负起政治责任,谈问题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不得隐瞒回避。
4.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邀请学院教师代表(参与和未参与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各1-2人)、学生代表(如果有)、管理人员代表参加。
5.现场调研,查阅资料,根据需要请被督查单位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6. 2020年1月6日上午巡察(督查)组到学院开展工作,请安排一间办公室做临时办公场所,现场工作时间2-3天。
7.请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座谈会、个别谈话人员和时间的具体安排,于2020年1月3日12时前报巡察(督查)组。
8.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